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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就业绩补偿事宜起诉日发集团,涉案额合计约8.92亿元

日发精机:就业绩补偿事宜起诉日发集团,涉案额合计约8.92亿元

6月9日,日发精机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投资”)100%股权的事项,交易对方之一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就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做出...

6月9日,日发精机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投资”)100%股权的事项,交易对方之一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就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做出了业绩承诺。日发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下属Airwor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irwork公司”)在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3250万新西兰元。如未完成前述业绩承诺利润数的,日发集团需要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及/或现金补偿。

根据Airwork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Airwork公司2022年度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4万新西兰元,未完成承诺数3250万新西兰元,差异数为7624万新西兰元。经初步测算,日发集团本次应补偿股份数为106,104,948股,应补偿现金金额为2.31亿元。

就上述日发集团涉及的业绩补偿事宜,公司已多次督促日发集团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并与日发集团进行过多轮协商,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通过向日发集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日发集团严格履行《盈利补偿协议》及《关于<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的业绩补偿约定。公司目前已依法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公司于6月8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涉案金额含业绩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89,152.76万元

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交付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6,104,948股,公司以1元回购并注销;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2.31亿元并支付利息损失暂计58.49万元。

23年第一季度,日发精机实现营业总收入3.74亿元,同比下降30.10%;归母净利润亏损3322.09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032.82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579.58万元,上年同期盈利329.1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4.68万元,同比下降42.31%;报告期内,日发精机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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