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越秀地产公告称,2024年1月12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愉欣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公司作为担保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就建议发行人民币7亿元于2026年到期的年利率4%的有担保票据(将与发行人于2023年11月15日发行的人民币5.1亿元于2026年到期的年利率4%有担保票据合并并形成单一系列)订立认购协议。
据此,联席牵头经办人已个别而非共同地同意认购及支付,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增发票据,而发行人已同意于发行日期向联席牵头经办人或按联席牵头经办人可能作出的指示发行增发票据。增发票据一经发行,将与原有票据合并并形成单一系列。
越秀地产称,建议增发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总额(未经扣除联席牵头经办人将收取的包销佣金及就建议增发票据发行已产生或将产生的其他开支)将为约人民币7.0495亿元。此次增发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置换集团于一年内到期的若干中长期境外债务有关用途。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早前在发布的一则报告中称,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回暖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未来12-18个月越秀地产实现稳定的经营业绩,并使其信用指标符合当前评级水平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穆迪称,鉴于越秀地产拥有优质土地储备且业务主要集中于一二线城市,穆迪预计未来12-18个月其合约销售额将温和增长。虽然增长意愿强烈,但越秀地产在寻求增长之际对债务杠杆实施主动管理。穆迪预计,越秀地产的非限制现金余额和预计运营现金流将足以支付未来12-18个月的未支付地价、股息支付和到期债务。
业绩层面,2023年1月至12月,越秀地产累计合同销售(连同合营及联营公司项目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420.3亿元,同比上升约13.6%,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为445.08万平方米,同比上升约7.5%。2023年全年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占2023年合同销售目标1320亿元的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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