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602.HK)公告称,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及关联方当日与各卖方及债务人订立一系列债务清偿协议,各卖方及债务人同意通过向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转让物业或车位的方式,结清其欠付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应付款项,协议总代价为人民币661,704,028.20元(约6.62亿元)。

公告显示,万科企业有权控制万物云6.606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包括库存股份2088.97万股,约57.59%)的表决权,为万物云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万科企业及相关卖方及债务人为公司关连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连交易。
定价方面,本次收购清偿物业的总代价为661,704,028.20元。独立估值师采用市场比较法估值,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假设完工状态下清偿物业的市场价值为662,111,000.00元。代价经参考该估值并考虑市场行情及交易量、尾差调整后商定,较估值略低约40.70万元。
支付安排上,收购代价中用于结清卖方及债务人欠付公司附属公司应付款项的金额为658,891,095.14元;剩余部分中,561,221.30元通过抵扣卖方及债务人应预付集团的业务款项支付,2,251,711.76元由集团以现金支付。
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须与过往交易合并计算。过往交易包括截至2025年11月2日尚未完成的38项债务清偿协议,总代价为1.417亿元。合并计算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于5%,本次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万物云表示,集团与万科企业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贸易应收款项等结余,订立上述协议旨在收回该等应收款项、降低对关联方的信用风险敞口。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对集团现金流和流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非执行董事卜令秋、华翠及孙嘉于万科企业或其附属公司任职,已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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