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卓资产非吸案早在2020年1月就已经被警方侦破,然而三年时间过去,投资者依然还在艰难的索赔过程中。
5月29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法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84岁的原告王云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三路支行以及销售良卓资产理财产品的客户经理起诉至法院。
在这起私募非法集资案中,上海银行不仅充当了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角色,其员工也参与到了产品销售过程中。据投资人统计,有27名储户在浦三路支行购买了良卓资产旗下的私募基金,总计金额超3700万元。而90%以上的购买者都是退休老人,最年轻的一位也已经年过五十。
王云是良卓资产非吸案的受害者之一。2017年5月,王云卖掉了位于上海银行浦三路支行附近的临沂七村的房子,获得近200万元的卖房款,准备用这笔钱搬进郊区养老公寓。考虑到一时半会儿定不下住处,于是他把钱放到自己平时领取养老金的银行——上海银行浦三路支行的账户中,也正是在这次“存钱”的过程中,他经由客户经理陆游推荐,认购了一款由上海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然而,令王云没想到的是他购买的所谓“低风险理财产品”实际上是由一家名为良卓资产的私募机构发行的产品,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于2015年1月在中基协备案成为私募管理人。据悉,自2015年至2020年5年左右时间,良卓资产共发行37只私募基金产品,以投资票据和供应链金融方向为主,其中24只由上海银行托管。
按照合同约定,良卓资产将投资人的钱投向银行票据、存款等相对安全的资产上。但事实上,为了博取更高收益,这些资金被良卓资产挪作他用,投向对外股权投资等更高风险的地方,导致出现巨额亏损,无法兑付投资人收益。
2020年1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官微发布“良卓资产”案件侦办情况通报显示,自2015年9月起,良卓资产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虚构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转让、包装发行私募基金产品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所募集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对外股权投资等。法定代表人季正栋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司法会计鉴定,2015年9月至2019年3月,良卓资产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67亿余元,未兑付本金17亿余元,早已无力偿还投资人的巨额损失。
2023年2月,陆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刑事判决书认定,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陆游在担任上海银行理财经理期间,向客户宣传良卓公司私募基金产品,介绍客户与良卓公司张伟签订相关基金合同,并从中获取好处费。经审计,陆游参与销售良卓公司私募基金7300万元,尚未兑付本金5100万元。其个人获利156万余元。最终,陆游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陆游在法庭上答辩时表示,良卓私募基金产品当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有备案,还出具有承诺书,她认为“很安全”,所以推荐给包括原告王云在内的多名上海银行老年储户,自己也认购了四五次。陆游同时也提到,“良卓资产的某位领导是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的前领导,交待我利用客户资源做业绩,介绍客户到良卓资产购买理财能拿到一笔介绍费。”
由此可见,作为客户经理,陆游并未意识到该理财产品的风险。对此,受害的老人们认为,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浦三路支行对员工陆游的行为负有监管职责,却未能对相关侵权行为作出预见或者采取防范措施,导致储户利益受损。浦三路支行内部管理不善,监管存在重大漏洞,有明显过错。
而就在上述案件之前,上海银行同样因为托管私募机构暴雷,被裁决承担3%的补充赔偿责任。
界面新闻获得的一份裁决书显示,上海鲸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上海小村浣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只基金“钜澎和光稳赢优先私募投资2号基金”出现问题后,购买该产品180万元的投资者张某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托管人上海银行也是被申请人之一。
根据判决书,上海银行因为在基金尚未完成备案的情况下,仍执行管理人发出的划款指令,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监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的义务,被裁决承担3%的补充赔偿责任。鲸拓公司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张某的认购款项157.33万元和利息损失。
实际上,在此之前,上海银行已经多次陷入私募基金暴雷风波。作为托管银行之一,“阜兴系”私募基金暴雷曾把上海银行推上风口浪尖;去年4月,上海银行南京分行同样因为托管私募深圳崇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暴雷而陷入“阴阳合同”风波。
出品|华博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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