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3〕20号)显示,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因多项票据违法违规事实被罚,共计人民币5967.8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
2015年至2016年期间,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买断假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违规开立同业账户用于票据交易;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环节中,存在“消规模”行为;与非名单内交易对手开展票据业务;票据代理回购中存在清单交易;违规开展票据代理回购业务;票据业务审慎性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票据业务重要资料档案保存不全;票据承兑业务未按期收齐发票;未经授权办理投资业务。
同时,三名相关责任人被罚:重庆银保监局对曹瑜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对赵晖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公开资料显示,两人系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原行长和副行长;重庆银保监局并对李震山警告并罚款30万元。
业绩层面,2023年第一季度,民生银行营业收入人民币367.73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加0.38%;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142.32亿元,同比增加3.7%;基本每股收益0.33元。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142.32亿元,同比增加5.08 亿元,增幅3.70%;实现营业收入367.73亿元,同比增加1.39亿元,增幅 0.38%。集团积极推进经营质效提升,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基础中间业务收入稳中有增,支撑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长。报告期内,集团生息资产日均余额 68909.56亿元,同比增长4.49%;各项贷款日均余额42074.64亿元,同比增长 3.24%;各项存款日均余额41152.99亿元,同比增长8.26%。集团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1.39亿元,同比增长5.99亿元,其中代理业务手续费24.93亿元,同比增长12.89亿元,结算与清算手续费6.50亿元,同比增长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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