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美锦能源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美锦集团为美锦能源第一大股东,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7日间,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美锦集团所持美锦能源股票采取强制平仓措施,美锦集团累计被动减持股份1215.36万股,涉及金额8,108.20万元。美锦集团在知悉所持有的美锦能源股票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美锦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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