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英派斯公告,因原告杨同德与丁利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杨同德向崂山区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崂山区法院于2023年11月28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同意冻结被告丁利荣银行存款3281.72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崂山区法院后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了相同编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丁利荣持有海南江恒9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6年12月5日止)。
关于上述股权冻结的主要原因和诉讼涉及债务金额的情况,目前公司正在与实际控制人核实中。本次冻结的海南江恒90%的股权,公司认为超过了《民事裁定书》的冻结金额,公司已向崂山区法院提出保全异议。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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