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茶花股份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其于2023年11月23日分别与安徽景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曦前程似锦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徽景曦”)、深圳含金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含金量配置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含金量”)、广州市巨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州巨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长二号”)和深圳红荔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荔湾金田长盛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红荔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陈冠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50.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给受让方安徽景曦;陈冠宇、陈葵生、林世福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5.63万股、798.05万股、403.88万股(合计1277.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含金量;陈明生、陈苏敏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47.77万股、678.4678万股(合计1326.23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转让给受让方广州巨鼎;陈福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转让给受让方深圳红荔湾。上述协议转让价格均为13.31元/股。上述转让股份数量合计5344.71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转让价款合计约7.11亿元。
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318,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0%。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陈冠宇、陈葵生、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等五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苏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中,陈明生、陈葵生、陈福生等三人系兄弟关系,陈苏敏、陈冠宇系姐弟关系,陈冠宇、陈苏敏系陈明生、陈葵生、陈福生等三人之侄子(女),林世福系陈明生、陈葵生、陈福生等三人之姐(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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