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李宁在港交所公告,李宁将以22.08亿港元从恒基兆业购买物业。 买方(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销售股份并承接转让销售贷款,代价为22.08亿港元(须作完成调整)。于完成后,公司将拥有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权益,而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目标公司之财务业绩将会于集团之财务报表中综合入账。
目标公司为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卖方之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物业投资,并为物业的唯一法定及实益拥有人,而物业为目标公司之主要资产。物业为一整幢楼宇,总占地面积约9600平方尺及其总建筑面积约144000平方尺。楼宇包含22层商业/办公空间及两层零售区域。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各物业租户均为独立第三方。公司拟于完成后与物业现有租户商讨续约事宜及/或为尚未租赁之物业空间物色新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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