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24年2月22日,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95.8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2.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期限备案;3.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备案;4.与自然人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5.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6.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7.未按规定收缴假币;8.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管理员用户、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用户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因未按规定收缴假币等,四川射洪农商银行被罚95.85万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24年2月22日,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95.8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2.开立个人银行结...
8个月前 阅读量:2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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