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据了解,《决定书》提到,董事吴丹毛担任万通发展董事期间,配偶黄卓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买入100,000股、交易金额861,000元,卖出40,000股、交易金额406,510元;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买入40,000股、交易金额349,600元,卖出100,000股、交易金额672,41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吴丹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吴丹毛应当认真吸取教训,督促配偶及其他亲属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万通发展表示,公司董事吴丹毛先生在收到《决定书》后表示接受北京证监局的决定,对于未严格履行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再次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万通发展将进一步加强宣导,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另外,万通发展发布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董事吴丹毛先生于2024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万通发展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本次事项系对吴丹毛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万通发展董事会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吴丹毛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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