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银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自动调整,不用像之前说的自己去“协商”,省事了不少,预计今天还会有更多银行加入官宣行列。
具体执行公告如下:
工行公告称,自2023年9月25日起,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农行公告称,“后续我行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您可于2023年9月15日起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符合调整条件的,“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公告称,“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三家银行均公告称,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随后,建设银行公告称,对于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9月25日,我行拟对符合前述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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