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消息,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网站近日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融信托董事长的助理余安琪及其好友陈峘潞因共同内幕交易“准油股份”被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
据《决定书》,克拉玛依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北京融邦卓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赵某、郭某峰作为中间人,拟收购准油股份控制权。准油股份控股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某作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受托临时代管中植集团。余安琪为刘某的助理。
2023年2月10日,石某、周某萍等人在北京与中植集团代表余安琪、温某等进行商谈。
2023年2月23日,石某、周某萍等人与余安琪、温某再次洽谈了准油股份股权转让有关细节并敲定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当日晚间,准油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湖州燕润正在筹划向克拉玛依市某国资转让公司控制权,可能涉及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
余安琪与陈峘潞系多年好友,2023年2月14日、16日、22日,余安琪与陈峘潞存在见面接触、电话及微信电话联系。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余安琪与陈峘潞使用共同资金,共同决策并控制“梁某”证券账户分9笔买入120000股“准油股份”,买入金额885320元。
2月28日,“准油股份”复牌当日,“梁某”证券账户将所持“准油股份”全部卖出,成交金额939226元,获利金额5269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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