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天安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为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防范因房地产市场调整产生的下游客户流动性危机带来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公司拟与中梁地产、中南地产、龙光地产、绿地控股、贵阳宏益及其控制下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人拟以其开发建设的已建成和在建商品房合计金额8314.91万元(已含增值税),用以抵偿其所欠付公司的工程款项合计8082.94万元,差额231.97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结付。以上交易已构成债务重组事项。
此前11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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