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消息,近日,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发布公告,《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文件继续执行。
公告显示,在马鞍山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可获得购房补贴,贴标准为商品住房合同价款或存量房核价单核定价值1%。
其中,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合同在备案机构的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存量房买卖合同在备案机构的备案日期为准。在政策期限内未在备案机构备案的,不享受补贴政策。
此外,共同购房的,由共同购房人申请,并制定其中1人名下账户作为购房补贴收款账户;如共同购房人无法到场,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和共同购房人身份证,以及授权办理书。
该政策发布于2022年11月1日,原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现再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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