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2月未经审核营运数据及新增土地储备。
公告显示,截止2025年2月末,龙湖集团累计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99.4亿元,合同销售面积70.3万平方米。
2月份,龙湖集团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54.8亿元,合同销售面积36.5万平方米;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37.3亿元,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面积26.0万平方米。
龙湖集团2025年2月新增2块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14.02万平方米,权益建筑面积9.82万平方米,权益地价人民币13.22亿元。具体项目包括位于上海的奉贤天街北地块和苏州的豪仕登南地块,权益比均为70%。
截止2025年2月末,龙湖集团实现经营性收入约人民币43.2亿元(含税金额约人民币46.2亿元);其中运营收入约人民币23.9亿元(含税金额约人民币25.8亿元),服务收入约人民币19.3亿元(含税金额约人民币20.4亿元)。
同日,龙湖集团还发布了2024年盈利警告公告。
公告显示,经初步审阅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及根据公司现时可得的资料,对比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之股东应占核心溢利人民币113.5亿元,龙湖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的股东应占核心溢利预计录得约35%至40%的下降,主要由于受房地产行业下行的影响,地产开发业务的结算收入及结算毛利率下降所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龙湖集团运营业务及服务业务保持稳健增长,为集团利润的主要贡献来源。年度内,集团整体及各航道均实现正向经营性现金流,负债规模有序压降、债务结构持续优化。面向未来,集团将坚持以正向经营性现金流推动业务增长,非开发业务收入和利润贡献持续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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