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秀强股份(5.930, -0.21, -3.42%)(维权)发出关注函。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该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甲方)于2016年11月6日与操盘方吴伟(乙方)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出资2亿元,由乙方拉升该公司股价,疑似助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高位减持公司股份。
深交所要求该公司针对媒体报道事项,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是否与相关人员签署上述协议,上述协议内容是否属实,上述人员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
几日前,秀强股份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1-6月业绩预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亿-1.25亿,净利润同比下降3.00%至增长5.00%。
公司基于以下原因作出上述预测:公司本报告期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650—950万元,去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437万元。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以印刷、镀膜技术为基础的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家电玻璃、光伏玻璃、厨电玻璃。公司最先在国内推出彩晶玻璃,是国内第一家采用自主研发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内弧印刷技术生产彩晶玻璃的企业,是彩晶装饰玻璃国家标准制定主要起草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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