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越秀地产在港交所公告,兹提述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涉及集团在中国广州天河区广州环贸中心办公空间及停车场所有权的潜在交易。公司通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拥有该等物业,其股权分别由金旺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华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各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直接持有81.26%及18.74%权益。
公司建议(透过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出售其于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由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权益被视为国有资产,因此潜在出售事项将根据中国规管出售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则及法规,透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上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
潜在出售事项的最低代价(即转让出售权益的底价)为10.92亿元。最终代价将取决于最终竞价,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最低代价。
截至2024年8月31日,由于办理外汇手续需时,标的公司尚欠金旺未付股利17.09亿元。倘该等股利于潜在出售事项完成后仍未支付,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协助标的公司(包括标的公司向金旺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提供短期贷款)履行其于完成后向卖方支付股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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