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溆浦:住房公积金额度上限提高至60万 购买新房每平米补贴60元
7月7日,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就《关于持续促进溆浦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期限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
意见稿提出持续加大房地产政策支持,涉及公积金贷款政策、购房补贴等;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监管等五方面。
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意见稿指出,对在溆浦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新建商品房,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
购房补贴方面,意见稿指出,对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购房人实施购房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县县城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的购房人。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0元,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8640元。
福建邵武: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
7月10日消息,福建邵武市日前发布《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涉及多条房地产方面的内容。
文件提出,邵武市实行购房消费补贴。购买规划区内成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购房人(个人、单位)120元/平方米的购房消费补贴(每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消费补贴不超过1.2万元) ;购买规划区内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予以购房人(个人、单位)200元/平方米的购房消费补贴(每套新建商业、办公用房购房消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安排1000万元补助资金,按申请顺序补完为止。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条购房消费补贴。
同时,文件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各级工会积极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二孩三孩家庭、引进人才及特殊人群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时,给予特别优惠,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文件显示,邵武市将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特别是收尾项目)金融扶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区分房地产集团公司风险和项目公司风险,加大对正常建设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款、按揭贷款等合理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
温州: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 二手房可带押过户
7月10日消息,浙江温州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有7条面向购房者,对于广大购房者关心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方面均有了新调整,进一步保障购房者权益。
《措施》规定,在押房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可以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
同时,为保障购房者权益,打击虚假广告,《措施》规定,实行委托销售的,房地产承销机构应及时将委托销售合同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承销机构发布房地产项目代理销售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要求。
此外,《措施》加大了对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
据悉,温州市于去年6月曾出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提出购买首套住房,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至20%。不过该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此次《措施》还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调高并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20万元。调整贷款计算规则方面,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基数倍数由5倍调整至6倍,最高倍数由11倍调整至12倍,其他规则不变。
另外,《措施》明确,支持外地职工来温购房贷款。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温州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且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均可向该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提高至1600元。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
为进一步提振购房者信心,给予购房者“真金白银”的实惠,《措施》延续了此前的首套房购房补贴政策。
根据《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温州市区(温州市区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温州湾新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将给予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0.6%的财政补助(以住建部门网签买卖合同为准)。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按新购商品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给予上述标准的财政补贴。
据悉,自2022年6月实行首套房购房补贴政策以来,截至今年6月末,温州市累计已核发该项补贴7203户,住房成交面积69.35万平方米,住房成交金额81亿元。
按照规则,除享受申报价格0.6%的财政补贴外,市区购房者还可在换购新建商品住房时,叠加享受国家政策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1%的优惠。
厦门出台公积金新政 贷款落实异地缴存互认政策
7月10日消息,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异地缴存互认政策的通知。职工配偶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纳入计算其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一方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在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符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纳入。
此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
厦门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原来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无房的新市民(非本市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其中,已享受“5折租房补贴”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可在扣除相应租金补贴金额后,按每月实际支出的租金金额提取。
上述通知均自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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