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据媒体报道,远洋集团的境外债权人发布了一则整版广告,表达了对远洋集团提出的重组方案的反对意见。
该债权人小组已经聘请了法律和财务顾问,以质疑并推动相关的法定程序。
据香港经济日报,一份远洋集团(03377.HK)债权人抵制重组方案的内容显示,远洋此次境外债重组方案削债最高近90%,债权人反对其方案。
债权人表示,远洋集团虽然在海外拥有超26个优质资产,但重组方案的资产增信尚未充分落实,条款存在风险和缺陷。
特别是,远洋在后续修改重组方案时无需所有债权人投票,使债权人被迫放弃诸多合法追索的权利。
因此,债权人重申坚决反对的立场,呼吁所有债权人拒绝签署重组方案,并要求公司改善条款。
同时,该内容显示远洋集团通过出售物业控股公司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等关联交易,导致上市公司超过100亿物业资产流至表外关联方基金。
此外,远洋集团于2024年6月28日以大幅低于估值的价格将上市公司持有的北京核心区域122亿商业资产售予大股东,交割资金用于优先归还特定债务。
频繁关联交易及表外交易,造成上市公司核心资产流失。
此前,7月18日远洋集团披露境外债务处置的重大进展。
公告称,远洋集团已正式获得境外银团协调委员会成员对重组方案主要条款的同意,已有主要债权人签署重组支持协议,为整体方案的通过提供重要保障。
发布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