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不再延长阶段性购房补贴、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
7月7日,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我市调整并延长<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执行期限》。
据了解,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2日印发《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执行期限于2023年6月2日到期。
此次《通知》称,当前九江市房地产市场处于筑底企稳阶段,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精神,近日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和延长《通知》执行期限。
1、不再延长“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 政策。对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间网签购房的购房对象,继续按《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申请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财政补贴。
2、下调个贷款利率下限。对首套住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改为减30个基点。
3、对《通知》中其他内容的执行期限延长一年,至2024年6月2日。
《通知》的内容还包括,一、继续加大全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如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等。
二、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如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最长可在12个月内全额缴清,可容缺土地《不动产权证》等。
三、缓解企业完税压力,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纳税申报,对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最长不超过3个月办理延期缴纳税款,调整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房地产企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四、允许延期缴纳报建规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在报建时可以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缴纳规费如市政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人防易地建设费、供排水外线工程及路面修复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费等。
五、提高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如对预售监管资金账户余额未达到起付点部分,开发企业可对每次新进入账监管账户资金按50%的标准提取用于项目建设;对于未完成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项目,监管账户内监管资金余额只保留35元/平方米的物业质量保修金。
六、提高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使用效率,如对采用现金方式办理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的开发建设单位,采取阶梯返还(替换)已交保修资金;支持开发建设单位采取银行保函或购买工程质量保险方式,替换已用现金办理的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满2年且无质量保修问题的项目可申请返还50%质量保修资金等。
另外,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行政审批、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教育、民政、人社等单位继续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审批手续;为购房的农民工及外来人员提供户籍、医疗、就学、就业等方面的便捷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湖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支持唯一一套自住房贷款“商转公”
7月7日消息,近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自7月10日起,该中心的商转公贷款(含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仅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异地缴存贷款职工住房套数认定,除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外,还须计算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夫妻双方的自有产权情况。
根据最新规定,7月10日起,该中心的商转公贷款业务将根据个贷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据介绍,当月个贷率达到85%或90%阈值时,次月5日前该中心即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措施——个贷率在85%以下,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
江西新余、宜春两地调整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
近日,江西新余市、宜春市两地住房公积金有了新调整。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关于调整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从7月1日起,新余市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
根据调整标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782元/月(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月缴存额下限为352元/月(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同比2022年度分别提高334元、20元。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高于新余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上限为24092元。
缴存比例政策维持不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且相一致。
新春市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缴存单位应以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该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9293元。
驻宜及宜春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4630元/月(含单位、个人部分)。驻宜及宜春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继续按310元/月标准执行(含单位、个人部分)。
2023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手续,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江西鹰潭公积金政策调整 取消按月抵冲和按年提取还贷二选一政策
7月5日,从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积极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江西鹰潭市公积金政策本月调整,涉及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等。
鹰潭市将取消按月抵冲还贷和按年提取还贷二选一政策,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抵冲还贷结合按年提取还贷并行。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办理了每月抵冲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2个自然月内还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按年提取还贷(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按年提取还贷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每月正常还款本息总额,且保留的余额必须符合按月对冲还贷的保留额度)。
同时,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单缴存职工72万元。
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期限由1个月调整为3个月。自结清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还款金额。
本次还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对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增加租房提取次数,将原来执行的租房提取一个年度内对应月份只能提取一次的规定,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每月提取本人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房租,但本年度内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市租房提取额度。
发布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