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池恩/作者 易溪 映蔚/风控
随着分红新规的落地实施,过去一年境内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出现积极变化,3,755家沪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约2.4万亿元,分红规模再创新高。而拟上市企业方面,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有为”)近三年内进行现金分红4,200万元。
此番上市,天有为持股平台的合伙人身份值得关注。2019-2020年,两家国有企业为天有为合计超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蹊跷的是,天有为多名持股平台员工与前述国企及其关联方的新旧员工“同名”。此外,天有为一名供应商股东与天有为股东的合伙人“同名”,另一名供应商股东则与天有为专利发明人“同名”,两家供应商合计与天有为交易超亿元。而天有为表示,员工持股平台员工与国企员工及供应商股东均系重名,而非一人。但上演的多处同名异象又是否过于巧合?相关人员的关系或待监管核查。
一、国企替天有为合计超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背后,天有为多名持股平台员工与国企员工“同名”异象待解
股东身份系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的关注重点。2019-2020年,国有企业替天有为合计超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研究发现,天有为旗下持股平台的多名合伙人兼员工,与前述国企及其关联方的新旧员工“同名”。
1.1 2020年鑫源城投为天有为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鑫源城投属于国有企业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2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4年12月12日的招股书”),2019年8月24日,黑龙江天有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天有为的前身,以下简称“天有为有限”)作为借款人,与黑龙江绥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棱农商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7,000万元的《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19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3日。
其中,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化供排水”)以其持有的绥棱农商行股权提供共计6,250万元的权利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
2020年6月3日,天有为有限作为借款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1.5亿元的《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至2025年6月3日。其中,绥化市鑫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城投”)为天有为有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天有为表示,鑫源城投、绥化供排水与天有为有限均无关联关系。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6年4月26日至查询日期2025年1月23日,绥化市供排水的股东均为鑫源城投、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其中,鑫源城投均系其控股股东。
2016年11月29日至查询日期2025年1月2日,鑫源城投的股东均为农发基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绥化市财政局。
需要说明的是,农发基金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国开发展系国家开发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均系由国家出资设立,且直属国务院领导。
换言之,绥化供排水、鑫源城投均系国有企业。
也就是说,2019-2020年,国有企业鑫源城投、绥化供排水,分别为天有为向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据天有为签署日为2024年10月21日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2018年12月26日至2021年10月,天有为的股东均为王文博、吕冬芳、黑龙江天有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有为咨询”),持股比例为59.124%、39.416%、1.46%。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天有为咨询成立于2018年12月20日。成立起至查询日期2025年1月23日,天有为咨询的合伙人均为自然人。
即2019-2020年,彼时天有为有限穿透后的股东均为自然人。而期间,国资企业绥化供排水、鑫源城投均替天有为有限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一次借款合同金额高达1.5亿元。
1.2 法规显示,国资委出资企业对无产权关系企业提供担保需经国资委核准
据黑龙江省国资委于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经黑龙江省政府授权由黑龙江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为无产权关系单位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应由出资企业董事会决议后,报省国资委核准。
据国务院国资委于2021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地方国有企业,严格对外管理担保,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
1.3 天有为员工持股平台的3名合伙人,与国企建工集团旗下企业新旧员工“同名”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2日的招股书,2021年10月27日,天有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由实控人王文博、吕冬芳向持股平台转让持股份额,员工认购持股平台出资额的形式实现。
其中包括员工持股平台黑龙江天有为五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有为五号”),其以437万元受让4.7304万元天有为注册资本,受让价格为92.38元/注册资本。
截至签署日2024年12月12日,天有为五号持有天有为0.28%的股份。
据天有为签署于2024年3月27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天有为五号的有限合伙人包括赵明远、刘淑娟,出资额分别为15万元、12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3.43%、2.75%。
其中,赵明远系技术部副部长,于2017年入职天有为。刘淑娟系生产部主任,于2018年入职天有为。
由上可知,赵明远、刘淑娟系天有为的员工,其均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天有为五号参与天有为的股权激励。
蹊跷的是,黑龙江国资委旗下企业与天有为存在“同名”员工。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建建筑”)成立于2003年7月23日,成立起至查询日期2025年1月23日,六建建筑的股东均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
其中,2016年4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刘淑娟”系六建建筑董监高之一。2021年6月29日至2025年1月7日,“赵明远”系六建建筑的董事。
需要说明的是,黑龙江国资委通过黑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间接持有建工集团100%的股份。
据建工集团官网于2021年6月9日的公开信息,刘淑娟系六建建筑副总经理。建工集团官网于2024年9月29日发布的公开信息显示,赵明远系建工集团计划财务部经理。
也就是说,六建建筑系黑龙江国资委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国有企业。2021年,天有为的员工赵明远、刘淑娟参与股权激励入股天有为。巧合的是,天有为员工与国企六建建筑的原董事赵明远、原副总经理刘淑娟“同名”。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月8日,赵明远不再担任六建建筑董事;田丽丽新增成为六建建筑董事。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1年10月,天有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拟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超过300名,因此天有为设立天有为一号至天有为九号共9个员工持股平台。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2日的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截至签署日2024年12月12日,天有为的员工持股平台天有为五号的合伙人包括田丽丽,出资额为5万元,持股比例为1.14%,且于2014年起担任天有为的生产部主任。
不难看出,刘淑娟、赵明远、田丽丽先后担任六建建筑的董监高之一。巧合的是,天有为共有9个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天有为五号3名合伙人同样名为刘淑娟、赵明远、田丽丽。
1.4 建工集团与鑫源城投子公司合资设立建投绥化,建投绥化与金格控制的企业曾合资设立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建工集团与天有为、鑫源城投的“联系”或值得关注。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绥化”)成立于2020年7月2日。成立起至查询日期2025年1月23日,建投绥化的股东均为建工集团、绥化畅德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绥化畅德”)。
其中,绥化畅德系鑫源城投的全资子公司。
即,建投绥化系建工集团与鑫源城投子公司合资设立的企业。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0年8月18日,建投绥化与新疆领航智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航智空”)合资设立黑龙江省建投领航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航管业”),建投绥化持股51%,领航智空持股49%。2023年12月19日,领航管业已注销。
其中,金格直接及间接持有领航智空100%的股权。
由上可知,建投绥化,系建工集团与鑫源城投子公司绥化畅德合资设立的企业。2020年8月,建投绥化与金格的独资企业领航智空合资设立领航管业。
1.5 辅导备案当月喜瑞合伙“突击”入股天有为,第一大出资合伙人名为“金格”
再来看天有为的股东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7月5日,天有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截至2022年8月5日,天有为实控人吕东芳表示,黑龙江省证监局已经通过天有为上市辅导备案。
也就是说,至少在2022年8月5日前,天有为或已完成辅导备案。
据审计报告及签署于2024年12月12日的招股书,2022年8月15日,黑龙江喜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喜瑞合伙”)出资1,800万元,认缴天有为13.92万元出资额。
2022年11月24日,喜瑞合伙出资600万元认缴天有为4.64万元出资额。
截至签署日,喜瑞合伙持有天有为130.35万股,持股比例为1.09%。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2日的招股书,王文博与吕冬芳夫妇,系天有为的实控人。
此外,喜瑞合伙系天有为提交上市申请前12个月新增股东之一。此外,喜瑞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佩艳系天有为实控人之一王文博的姐姐(七姐),其可控制喜瑞合伙。因此,天有为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喜瑞合伙与实控人王文博、吕冬芳构成一致行动人。
截至签署日2024年12月12日,喜瑞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包括金格,出资额为5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83%。值得注意的是,金格系喜瑞合伙的第一大出资合伙人。
综合而言,2019-2020年,天有为彼时的股东均为自然人。然而国有企业鑫源城投及其子公司绥化供排水,为天有为合计超2亿元的借款进行担保。法规显示,国资委出资企业为无产权关系单位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应由出资企业董事会决议后,报省国资委核准。研究发现,赵明远、刘淑娟曾分别任黑龙江国资委旗下的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六建建筑的董事、副总经理,田丽丽是六建建筑的现任董事之一。
蹊跷的是,赵明远、刘淑娟及田丽丽三人,与天有为的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同名”。
对于上述情况,天有为表示,员工持股平台员工与国企员工系重名,而非一人。
但上述同名情况并非只有一人,而是三人出现在天有为的员工持股平台天有为五号的合伙人名单。且需要指出的是,天有为共有9个员工持股平台,天有为五号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共有33名合伙人。
而巧合的地方不止一处。天有为“突击”入股的股东喜瑞合伙第一大合伙人系金格。建工集团与鑫源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建投绥化,与同名的“金格”100%持股的领航智空合资设立领航管业。
二、专利发明人及间接股东与供应商股东“同名”,合计交易额超亿元
信披无小事。研究发现,一名供应商的股东与天有为独立申请的专利的发明人“同名”。此外,该供应商与天有为另一供应商还存在共用联系方式的情形,然而天有为未披露两家供应商的关系。
2.1 对大连嘉誉采购额累计逾八千万元,大连嘉誉的少数股东与天有为一项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同名
据天有为签署于2024年8月26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大连嘉誉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嘉誉”)系天有为的前十大供应商之一。
需要先说明的是,天有为与大连嘉誉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嘉誉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嘉誉科技”)在2016年左右建立合作关系。2019年,嘉誉科技将其电子件、塑料件等代理业务剥离成立大连嘉誉,天有为与新成立的公司继续保持业务往来。
2021-2023年,天有为向大连嘉誉采购的产品包括电子件类、塑料件类、辅助材料及其他,采购金额分别为1,204.29万元、3,221.33万元、4,031.46万元。
经计算,2021-2023年,天有为对大连嘉誉的采购金额累计为8,457.08万元。
2021-2023年,天有为对大连嘉誉的采购金额占大连嘉誉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10%、28%、31%。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大连嘉誉成立于2019年12月13日。2022年8月5日起至查询日期2025年1月23日,大连嘉誉的股东为嘉誉科技、崔岩,持股比例为91%、9%。此外,崔岩任大连嘉誉执行董事、经理。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一项名为“一种带背光源的超薄显示装置”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2024111667421,申请人为天有为,申请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截至查询日期2025年1月23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一通回案实审”,发明人为崔岩、孙兴伟、吕志洋。
也就是说,崔岩系大连嘉誉的少数股东,且任执行董事、经理。巧合的是,天有为独立申请的一项专利申请亦包括“同名”发明人崔岩。
2.2 供应商大连山越超六成营收由天有为贡献,2022-2023年大连山越与大连嘉誉共用电话
据首轮问询回复,供应商大连山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山越”)成立于2022年4月14日。天有为从2022年开始与其合作。其中业务往来背景系天有为对瑞萨芯片有需求,大连山越作为瑞萨芯片代理商,瑞萨公司介绍。
2023年,天有为对大连山越的采购金额为6,885.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2022-2023年,大连山越的销售额分别约为0.05亿元、1亿元。同期,天有为对大连山越的采购金额占大连山越收入规模的比例约为40%、65%。大连山越与天有为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2-2023年,大连山越与大连嘉誉的企业联系电话均为18*******13,企业电子邮箱均为14******69@qq.com。
可以看出,大连山越成立当年,天有为即与其合作。且2023年,大连山越超六成营收由天有为贡献。值得注意的是,2022-2023年,大连山越与大连嘉誉存在共用企业联系方式的情形。
2.3 天有为股东喜瑞合伙的合伙人刘鹏飞,与供应商上海树固的股东刘鹏飞同名
问题还未结束。
据首轮问询回复以及2023年12月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天有为向供应商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固电子”)采购液晶屏类产品。
2020-2023年,天有为对树固电子采购10.25寸TFT彩屏液晶屏的金额分别为7.77万元、505.31万元、1,097.06万元、2,350.48万元。
经计算,2020-2023年,天有为向上海树固采购10.25寸TFT彩屏的金额累计为3,960.62万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树固电子成立于2017年4月5日。截至查询日期2025年1月23日,树固电子的股东为竺素燕、刘鹏飞、周伟、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0.97%、12.04%、12.04%、54.95%。此外,刘鹏飞任树固电子监事。需要说明的是,成立至今刘鹏飞均为树固电子的股东之一。
巧合的是,天有为的一名股东也名为“刘鹏飞”。
上述提到,天有为辅导备案当月,喜瑞合伙“突击”增资入股天有为。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2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4年12月12日,喜瑞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包括刘鹏飞,出资额为340万元,出资比例为14.17%。
可以看出,天有为股东喜瑞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之一刘鹏飞,与供应商上海树固的少数股东刘鹏飞“同名”。
上述情形看出,报告期内,天有为向供应商大连嘉誉的采购额累计超八千万元。而研究发现,大连嘉誉的股东崔岩,与天有为申请的专利发明人“崔岩”同名。此外,供应商大连山越成立当年即与天有为开始合作,且2023年大连山越超六成营收由天有为贡献。合作背后,2022-2023年,大连山越与大连嘉誉共用企业联系电话、企业电子邮箱。另外,2020-2023年,天有为对供应商树固电子的采购额超三千万元。树固电子的股东包括刘鹏飞。凑巧的是,天有为此番上市“突击”入股的间接股东也名为刘鹏飞。
对于上述同名的情况,天有为表示,员工持股平台员工与供应商股东均系重名,而非一人。
若只是同名的巧合,而上述同名异象并非只有一处,除了供应商大连嘉誉的股东崔岩与天有为专利发明人“崔岩”同名,还出现天有为股东喜瑞合伙的合伙人刘鹏飞,与供应商上海树固的股东“刘鹏飞”同名的情形。同名异象背后,相关人员的关系或待监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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