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能”)即将申购。
据招股书,泽润新能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此次IPO,泽润新能拟募集72,000.00万元用于“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在排队期间,泽润新能接连收到两份问询函和一份审核中心意见,交易所重点关注泽润新能客户集中度高、行业前景以及反向吸收合并程序瑕疵,同时对客户入股;营业收入中近4成是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表示关注。
客户集中度高、应收账款占营收4成,行业前景被问询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交易所要求泽润新能说明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泽润新能与客户合作的历史等情况,说明泽润新能客户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客户集中度较高对泽润新能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结合财报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943.37万元、29,667.78万元、52,192.55万元和41,427.90万元,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50%、80.08%、73.54%和70.63%,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
但是客户集中度高的背后,企业应收账款也持续走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净值分别为3,499.88万元、3,006.32万元和7,538.92万元。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为6,431.47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23.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08%、35.99%和39.84%,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4.53%、84.25%和98.93%,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1,752.81万元、12.65万元和1,046.50万元。
泽润新能详细介绍了前五大客户的秦光,认为和客户A于2019年开始合作,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3年(2023-2025年)的主要供应协议,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值得注意的是,该客户合同期截至今年,具体时间和续约情况再问询回复函中未体现。
TCL中环于2017年开始合作,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样合约具体时间和续约情况再问询回复函中未体现。
第三位大客户Maxeon为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2019年开始合作,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2年(2020/12/3-2022/12/2)的主要供应协议,且该协议已自动续签至2023年12月2日,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后续合约情况未详细披露。
同样在第一轮问询函回复中,泽润新能强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行业地位均排名前列,除尚德电力外均为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透明度较高。除LGElectronics因自身原因已经退出光伏行业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但据注册版招股书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部分晶硅光伏组件领域接线盒客户的销售占比呈下降趋势,部分客户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其中,LGElectronics、Maxeon因为自身产能结构调整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尚德电力因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经营及回款情况减少合作而退出前五大客户;客户B因自身产品涉及变更,采购额有所下降而退出前五大客户;润阳股份、正信光电因自身采购需求减少、公司供应份额有所下降等原因而退出前五大客户。
泽润新能认为,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主要产品均存在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从功能性角度分析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紧跟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产品在性能及成本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能够更好的响应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强化业务合作关系。
凭借严格的品质把控和快速的产品交付能力,公司增强了与下游客户的合作粘性,未来仍将基于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前瞻提前布局相关产品的研发,保证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降低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客户入股引关注
交易所除了注意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外,还关注到泽润新能存在客户入股情况。
其中厦门TCL、天津中环、天津晟华(以下合称TCL系股东)合计持有公司3.19%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对TCL中环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029.56万元、6,725.05万元、12,273.32万元。
TCL中环的关联方、华能集团的关联方、赛拉弗的销售人员控制的苍龙科技均参股泽润新能;海宁华能、海宁慧仁(上述公司合称华能系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5%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华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00万元、392.68万元、417.60万元。
2022年4月,常州苍龙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常州苍龙由赛拉弗中国区销售总监范毅控制,其持有公司0.42%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与赛拉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65.05万元、931.43万元、2,182.23万元。
泽润新能表示,TCL中环关联投资主体分别于2022年8月、12月入股公司,以首次入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所在季度为分割基准,入股前(2022年1-3季度),TCL中环向公司采购光伏组件接线盒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约为40%-50%,入股后(2022年4季度、2023年1-2季度),TCL中环向公司采购光伏组件接线盒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约为40%-50%,未发生重大变化。
江苏华能关联投资主体于2022年12月入股公司,以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所在季度为分割基准,入股前(2022年度),江苏华能向公司采购光伏组件接线盒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约为70%,由于江苏华能仅少量组件采用外协方式,故其对接线盒的需求量较小,因此其向公司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较高。入股后(2023年1-2季度),由于江苏华能减少了外协组件的采购金额,进而也减少了对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采购金额,故其未向公司采购光伏组件接线盒。
常州苍龙于2022年4月入股公司,以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所在季度为分割基准,入股前(2022年1-2季度),赛拉弗向公司采购光伏组件接线盒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约为50%-60%,入股后(2022年3-4季度、2023年1-2季度),赛拉弗向公司采购光伏组件接线盒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约为50%-60%,未发生重大变化。
关于泽润新能是否存在通过引入上述股东换取客户资源的情形,相关入股情况是否构成股份支付,泽润新能强调采购公司产品基于其生产经营的需要,采购量的大小取决于客户的需求及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对于TCL中环、江苏华能的关联投资主体入股,上述客户所属集团公司对不同业务板块均采用专业分工和独立决策的模式,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及对公司的投资由集团内不同主体或分管部门分别进行,不同主体或部门系根据职责分工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独立决策。对于常州苍龙入股,常州苍龙的股东范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相识较早,其决定投资泽润新能系其个人看好公司和行业发展前景而投资,赛拉弗与常州苍龙亦不存在持股关系,两家主体业务决策独立,互不影响,同时泽润新能再次强调,股东入股公司具有商业合理性,股东入股公司具有商业合理性。
未通知全体债权人,反向吸收合并程序瑕疵引质疑
除客户入股外,交易所还注意到泽润新能存在反向吸收合并程序瑕疵。要求泽润新能说明未通知全体债权人的原因、未通知的债权人对应的具体债务及其偿还情况,分析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对泽润新能的影响。
2021年10月30日,泽润新能前身泽润有限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对泽润实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合并后泽润有限继续存续,泽润实业注销。
被合并方泽润实业前一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同期泽润有限的比例均超过100%,本次吸收合并后,泽润有限已运行一个会计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2年3月、2022年4月、2022年8月、2022年12月,公司发生多次股权转让和股东增资,且短时间内入股价格存在变动,对于上述股权变动价格的商业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公司及中介机构未进行充分说明。
2021年,陈泽鹏将其持有的泽润实业20万元、40万元出资额分别以225万元、1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罗强和熊轶民。
泽润新能强调,泽润有限反向吸收合并泽润实业除未完全通知债权人外,已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前述事项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上述吸收合并相关方在本次反向吸收合并过程中没有发生欠税情形。2020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上述吸收合并相关方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关于未通知全体债权人的原因、未通知的债权人对应的具体债务及其偿还情况,泽润新能表示由于泽润有限2021年反向吸收合并泽润实业时,经办人员基于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关于反向吸收合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资料要求,误认为通知债权人和登报公告两种通知债权人的方式选择其一即可,因此未一一通知全体债权人,并公布了吸收合并时泽润实业未通知的债权人对应债务主要系材料及设备类供应商因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经营欠款。
泽润新能强调,自泽润实业、泽润有限在报纸上刊登吸收合并公告之日起至本次吸收合并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无相关债权人向泽润有限、泽润实业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吸收合并时,泽润实业未通知的债权人对应债务主要系材料及设备类供应商因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经营欠款,应付余额较小,仅为51.54万元;此外,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约定吸收合并后相关债权债务由存续主体泽润有限承继。
泽润新能强调,截至第一轮问询回复函出具日,公司已全部偿还泽润实业未通知债权人对应的债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泽润实业不存在因此受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及泽润实业不存在因此产生诉讼、仲裁情形。关于泽润新能未来经营情况以及IPO后续进展,财闻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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