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指出,经查,成都中铁金控资管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与关联方共用办公场所,合规风控负责人由关联方员工代为履职,未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和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反映出公司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二是未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三是未按规定更新从业人员信息。
四川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成都中铁金控资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四川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管百海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四川证监局指出,管百海自2018年以来一直担任成都中铁金控资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管百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成都中铁金控资管成立于2017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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