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顺泰控股在港交所公告,公司董事会获公司控股股东顺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顺泰集团)告知,于2024年6月15日,其与宝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恒集团)订立有关转让公司股份的买卖协议,据此顺泰集团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宝恒集团有条件同意购买总共6.085亿股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25%,总代价为1.52亿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顺泰集团本身持有12.06亿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9.55%。顺泰集团由郭玉民(董事会主席)拥有100%权益。顺泰集团、郭玉民及夏煜(郭玉民的配偶兼执行董事)合共持有15.11亿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2.1%。
股份转让须待买卖协议所载的多项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紧随股份转让完成后,假设已发行股份总数于买卖协议日期至股份转让完成期间概无变动,顺泰集团、郭玉民及夏煜将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7.1%,而宝恒集团将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25.0%,因此,顺泰集团、郭玉民及夏煜将继续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宝恒集团将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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