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建研设计公告,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于2023年12月26日拟由在民生银行合肥自贸区支行开立的一般户向在招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开立的基本户转账1500万元。在进行款项划转时,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转账审批流程进行了发起和复核的内部审核程序,但由于公司在民生银行合肥自贸区支行同时还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一般户共用同一个网银盾,在岗工作人员对自有资金账户和募集资金账户敏感性不足,同时该笔转账原本属于公司一般户和基本户间的内部款项划转,复核人员在进行复核时重视程度也不够,因此误将该笔资金从民生银行合肥自贸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划出至招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基本户。
2024年1月3日上午,公司财务人员在对账时发现上述转账操作失误,经确认后,已将全部资金1500万元以及期间应在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7666.64元于2024年1月3日上午转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的损失。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转账操作失误在公司内部账户间发生,且公司并未动用上述资金,全部资金及相应的利息已经在发现并确认后第一时间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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