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九号公司公告,根据荷兰海关财政部通知,要求子公司SDEBV支付工业产品关税54.91万欧元,最终反倾销税568.28万欧元,最终反补贴税157.4万欧元,事后计入利息45.28万欧元,合计825.86万欧元。公司及子公司SDEBV将继续与荷兰海关财政部进行沟通,包括但不限于提出书面异议。同时公司认为土耳其供应商CYCLETRON公司存在过错行为,已终止合作,并将按照法律程序向其索赔。
截至前三季度,公司的共享E-BIKE共出货1.86亿人民币,且本年度主要出口至欧洲以外地区(欧洲地区占比16%),目前相关生产已转移至国内,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SDEBV将继续与荷兰海关财政部进行沟通,包括但不限于提出书面异议。同时公司认为土耳其供应商CYCLETRON公司存在过错行为,已终止合作,并将按照法律程序向其索赔。如按《税务事项通知书》缴纳全部税款及事后计入利息,预计将影响公司2023年当期损益,最终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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