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ST国华公告,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的相关缺陷已完成整改,相关影响已消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5042号),并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5046号),公司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2023一季度,ST国华主营收入2125.58万元,同比上升88.71%;归母净利润-742.72万元,同比上升40.92%;扣非净利润-763.18万元,同比上升41.82%;负债率35.58%,投资收益-1.67万元,财务费用-2.88万元,毛利率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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