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文传7月10日发布微博称,“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公司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公司支付185万元。格力文传表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早前,小米公司对格力电器的“胜诉”作出了回应:“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对此,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格力电器,相关人士表示,“市场部正在协调,(格力)文传也在跟进相关事宜,建议以公司披露的为准,其他媒体可能没有掌握(相关的)一手材料。”
发布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