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巨轮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因信披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吴潮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巨轮智能存在未及时披露对外财务资助情况,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巨轮智能对外提供5410.5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时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多计固定资产5410.5万元、少计其他应收款5410.5万元。
同时,巨轮智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2023年4月3日至4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将所持公司8400万股份办理质押,公司于4月12日发布股份质押公告;2023年11月9日,吴潮忠将所持公司3200万股份办理质押,公司于11月15日发布股份质押公告。吴潮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股权质押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进行公告。
此外,巨轮职能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首先,公司未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其次,公司在登记2022年年度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时,未登记审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负责人知悉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最后,公司仅对定期报告以及季度报告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未对2022至2023年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剥离保理业务等事项进行登记。
上述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巨轮智能、吴潮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巨轮智能主要产品为轮胎模具、液压式硫化机和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95%以上。
近年来,巨轮职能经营状况堪忧,2021年和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2.09亿元和9.9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9亿元和3780.50万元。根据2023年公司业绩预报显示,2023年公司预计亏损2900万至4300万元,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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