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西测测试公告,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3】37号)《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万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达1.08%。上述事项违反了相关规定。
本次违规原因系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三位一致行动人分别减持、未做好减持比例控制工作,在证券操作系统操作失误导致超比例减持0.08%,不属于不能减持的情形,公司前期已经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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