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浙商银行发布了2023年财报。
财报显示,报告期内浙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637.04亿元,比上年增长4.29%;实现归属净利润150.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0%。截至2023年末,浙商银行总资产为3.14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9.91%,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2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2.54%;总负债2.9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29%,其中:吸收存款余额1.87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1.13%。不良贷款率1.44%、拨备覆盖率182.60%;资本充足率12.19%、一级资本充足率9.5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2%。
同样在3月28日,浙商银行发布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A股、H股股东每10股派息金额1.64元,现金分红共为45亿元(含税),分红比例达31.98%。据统计,此前40家上市银行2022年度分红派息的平均现金分红比例约为25.52%。浙商银行的分红比例在行业中位于中上水平。
浙商银行的“财大气粗”得益于表现不错的业绩,但是向好的业绩背后也存在隐患。
业绩存在调节嫌疑,房地产不良率上升
浙商银行在财报中表示,该行净息差保持较好韧性,处于行业较高水平,营收增速连续10个季度位居股份行首位,净利润重回两位数增长。
但是具体来看,2023年浙商银行的净利息收益率和净利差均出现了下滑。净利息收益率从2022年的2.21%下降20个bp至2.01%,净利差也从2022年的2.07%下降20个bp至1.81%。浙商银行2023年的净利息收入为475.28亿元,较2022年微增0.99%。
此外,浙商银行的净利润增长也离不开公寓价值变动收益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变化。财报显示,浙商银行2023年的营收较2022年增长了26.11亿元,归属净利润较2022年增加了14.3亿元。
而浙商银行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2022年的-22.61亿元增长为2023年的2.940亿,相当于使浙商银行的营收增长了25.55亿元;信用减值损失则从2022年的276.5亿降低为2023年的261.1亿元,相当于使浙商银行的净利润增长了15.4亿元。
换言之,如果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浙商银行2023年的业绩实际上是停滞的。
此外,浙商银行的房地产不良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表现情况也堪忧。财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浙商银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为2.48%,较2022年末增长0.8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金额为44.08亿元,较2022年末上涨16.38亿元。而在2021年末,浙商银行房地产不良率仅为0.62%。
截至2023年末,浙商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22%。虽然较2022年末的8.05%有所上升,但是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浙商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仍然非常贴近监管红线。
屡吃罚单,内控问题突出
浙商银行的内控问题也同样突出。据统计,2020至2023年,浙商银行累计被罚金额超过1.6亿,其中2023年累计被罚超2800万元。
特别是在2023年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了一张巨额罚单,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罚没合计1734万元。另有13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因对上海分行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顾清良早在2019年7月26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宁波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10月,顾清良因犯受贿罪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此张罚单可以被视作对顾清良及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违法乱纪行为的“收尾”。
不仅如此,上海分行的违规行为也导致浙商银行本部受到影响。在2020年9月,浙商银行总行因31项违规事实被处以1.012亿元罚款。其中的违规事实就包括“对上海分行理财业务授权混乱”。
但是浙商银行似乎并未从中吸取教训。据不完全统计,除去上述的顾清良旧案,浙商银行各分行在2023年收到14张罚单。
2024年至今,浙商银行又接连领了2张罚单。2024年2月26日,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因个人经营贷款业务严重不审慎,被浙江监管局罚款50万元;2024年3月1日,浙商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江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浙商银行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表示,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健全各项内控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和充分性,有效防控案件风险和重大操作风险,保障平稳安全运行,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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