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恒大地产公告称,将维持“21恒大01”票面利率不变,并公布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指出,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7%,公司决定在第3年末不调整票面利率,即后2年票面利率维持为7%。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行权日定为2024年4月29日。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撤销期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3日(仅限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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