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晚间,丽新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盈利警告,截至2023年7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预期介乎29亿港元至30.5亿港元之间。
据了解,截至2023年7月31日止年度,丽新发展的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预期介乎29亿港元至30.5亿港元之间,相较于2022年7月31日止年度净亏损约19.67亿港元。
亏损(部份已被其他经营费用和税项支出减少而抵销)增加主要原因为占大部份来自丽丰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拥有55.08%权益附属公司)物业销售减少;部份发展中物业及已落成待售物业撇减;融资成本增加;及集团拥有投资物业公平值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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