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出台新政 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
7月24日,江苏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7月24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兴化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通知还提出,放宽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但现已结清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山西晋中出台措施促进房地产发展 引导消费需求
7月24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延期施行晋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措施执行日期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
据了解,《通知》提到,化解企业资金周转风险。支持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企业的优质项目。
为引导消费需求,《通知》给予个人购房契税补贴。在晋中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缴纳的契税,144平方米以下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144平方米以上的,由市级财政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由市级财政补贴。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1套、2套)的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房屋套数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现行政策下限基础上,执行最优惠利率,贷款业务15日内办结。
为优化市场供应,《通知》还提出支持“商改住”、减轻公租房配建等举措。对已规划未建设的非住宅用房(商业公寓),可依据市场需求,在满足住宅用地规划的条件下,支持企业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或商住混合用地。对市城区(不含太谷区)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不再配建公租房,不再缴纳配建资金。
上海松江:实施租房补贴制度 控制人才租房支出在社平工资10%左右
7月25日上午,“高质量发展在申城”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在松江区举行。
会上,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刘福升表示,围绕服务上海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松江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服务企业主体。松江推出并不断完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1+10”人才政策,建立起一套围绕重点企业认定和优秀人才评价为基准的阶梯施策机制,通过实习实践补贴、录用奖励、培育奖励、生活补贴、人才公寓、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经济贡献奖励“多策联动”,实现对企业人才全周期服务和支持。目前已有2700余家企业完成重点企业认定,惠及人才超2.5万余人,落实各类扶持资金共计5.74亿元。
二是聚焦服务人才需求。松江着力解决人才安居的“关键大事”,深入推进人才公寓、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党群阵地“四位一体”人才安居工程。汇集了1.7万套“拎包入住”高品质人才公寓,实施分层分类叠加联动租房补贴制度,给予人才每月675-4500元不等补贴,将人才租房支出控制在社平工资的10%左右。
着力解决好产业人才的“身边琐事”,启建“1+18+X”人才服务矩阵,实现全区街镇、园区、产业集群人才服务站全覆盖,打通服务人才最后一百米;店小二实施“三送四办”零距离服务(送政策、送补贴、送服务,网上办、马上办、上门办、一口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医食住行”全领域保障,不断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三是聚焦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松江聚焦大学生等青年人才集聚,坚持“走出去”定向定点引才,在立足上海、立足松江的同时,走遍武汉、南京、北京等全国人才资源丰厚地区,精准匹配松江企业需求和高校学科资源;聚焦海外人才回流,坚持“引进来”筑巢引凤共建,持续推动“G60留创园”、“海外人才工作站”等双创载体建设;聚焦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推行工学一体培养新模式;聚焦高层次人才扶持,持续加强人才选培力度,推动“三大先导”和“6+X”产业职称评审工作;聚焦政校企合作,持续推进卓越工程师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不断激发年轻大学生创新创造的蓬勃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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