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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香港法院驳回针对弘阳集团清盘呈请

消息指香港法院驳回针对弘阳集团清盘呈请

9月2日消息,香港法院驳回了针对弘阳集团的清盘呈请。弘阳地产此前也曾宣布,清盘聆讯被推迟至9月16日。1月23日晚间,弘阳地产(01996.HK)发布公告,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弘阳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弘阳集团面临清盘...

9月2日消息,香港法院驳回了针对弘阳集团的清盘呈请。

弘阳地产此前也曾宣布,清盘聆讯被推迟至9月16日。

1月23日晚间,弘阳地产(01996.HK)发布公告,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弘阳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弘阳集团面临清盘申请。

公告称,1月19日,SericaAgencyLimited(“呈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提呈针对弘阳集团的清盘申请,要求高等法院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下发清盘令。

弘阳集团未能向呈请人偿还2.8858亿美元,即弘阳集团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弘升有限公司所发行于2022年到期的2.75亿美元9.875%有担保优先票据(“优先票据”)项下的付款金额(包括直至2022年8月止的利息)。

截至公告日,有关呈请尚未进行聆讯,且高等法院尚未对弘阳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清盘令。

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弘阳集团一直与其债权人进行讨论,以就其境外债务达成切实全面的解决方案。弘阳集团对未能与债权人就有关全面解决方案的商业条款达成共识,而导致呈请人本次单方面行动表示遗憾,并对债权人的不满表示理解。

弘阳集团认为,债券人、债务人双方一致同意的重组是最佳方法,符合所有债务持有人的最佳利益。弘阳集团仍致力于继续与债权人沟通,以探索缩小商业差距的方法,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达成友好和解。

与此同时,弘阳集团正就有关对呈请的适当回应寻求法律意见。弘阳地产将根据上市规则发布公告,呈请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营运造成重大影响。

弘阳集团通过全资附属公司弘阳地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弘阳地产24亿股公司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1.88%,为公司控股股东。弘阳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弘阳国际有限公司,弘阳国际由曾焕沙拥有。

8月29日,弘阳地产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合约销售金额为人民币48.12亿元,累计销售面积为365,810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13,155元/平方米;收入为人民币60.06亿元,同比减少1.5%。

报告期内,毛利和毛利率分別为人民币5.32亿元及8.9%;净亏损为人民币1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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