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ST阳光城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吴洁通知,称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龙净及其原实际控制人吴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其中,福建证监局依法拟对吴洁处以150万元的罚款。经查,吴洁作为ST龙净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指使实施本案关联交易并导致ST龙净信息披露违法,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的违法行为。
本次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事项非公司相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一季度,阳光城营业收入19.65亿元,同比增加5.82%;净亏损5.6亿元,同比收窄65.73%;归母净亏损4.71亿元,同比收窄68.54%;基本每股亏损0.11元,上年同期为0.36元。
截至3月末,阳光城总资产2988.21亿元,较年初减少0.29%;总负债2743.94亿元,较年初减少0.09%;总负债率91.83%,较年初增加0.19个百分点。
净资产244.28亿元,较年初减少2.51%;股东权益46.81亿元,占比19.16%,较年初进一步下降1.67个百分点。
短期负债方面,短期借款41.17亿元,较年初增加0.56%;应付票据0.126亿元,较年初减少69.27%;应付账款287.27亿元,同比减少0.97%;其他应付款533.11亿元,较年初减少1.28,其中应付利息59.04亿元,较年初增加19.7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73.21亿元,较年初增加5.73%。
期末,阳光城拥有现金及等价物47.85亿元,同比减少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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