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间,盛屯矿业发布公告称,因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被厦门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21年至2022年期间,盛屯矿业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盛屯矿业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盛屯矿业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
前述事项导致盛屯矿业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3亿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营业收入0.84亿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1.39亿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20%。因此,盛屯矿业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上述事件违反了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盛屯矿业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盛屯矿业致力于能源金属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新能源电池所需金属品种,重点聚焦于镍、钴、铜,主要业务类型为能源金属业务、基本金属业务、金属贸易业务及其他。
览富财经网了解到,在2023年8月30日,盛屯矿业就因业绩披露不准确,公司和相关责任人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2023年1月31日,公司预告2022年净利润6000万元至1.5亿元,扣非后7200万元至1.68亿元。3月25日,公司更正业绩预告,净利润变更为-6000 万元至-1.5亿元,扣非后为-3500 万元至-9800万元。最终年报业绩为净利润-9553.85万元,同比下降 109.31%;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995.28万元,同比下降112.37%。
上交所表示,公司业绩预告公告中预计年度盈利,但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分别达 259.23%、211.05%,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 2023年3月25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对此,上交所对盛屯矿业及时任董事长张振鹏、时任总裁周贤锦、时任财务总监翁雄、时任董事会秘书卢乐乐、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涂连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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