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ST步森公告,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方维同创”)于2024年6月14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133.38万股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执行裁定书》,该等股份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归方维同创所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7月5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已于7月4日过户登记至方维同创名下。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方维同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3.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1%,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方维同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宝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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