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太和水公告,收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所持公司4,721,218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主要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翀基金)要求何文辉按照《华翀基金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2018年度业绩补偿安排协议》履行给付义务涉及诉讼纠纷所致。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具体情况,并进一步核实双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约定或潜在利益安排。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公司IPO申报期间,要求公司IPO保荐机构说明是否知晓相关协议安排,协议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虚增业绩风险,以及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结合保荐、督导工作具体开展情况,说明自身是否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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