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华银电力公告,近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锡东公司收到东乌珠穆沁旗法院作出的(2023)内2525刑初1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东乌珠穆沁旗法院就锡东公司涉及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重审)。
2021年7月9日,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就被告非法占用农用地提起刑事附带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限期履行破坏草原修复责任、承担被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生态服务价值损失9854.23万元等。2021年10月15日,该案开庭审理。
法院判令被告单位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100万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赔偿草原自受到损害至2024年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1552.63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锡林郭勒盟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鉴定人出庭费用5889元,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2021年,锡东公司案涉非法占用农用地事项已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闭坑治理,并完成复垦验收。
本次诉讼涉案金额为1,653.22万元,公司前期已就该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1,763.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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