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乐惠国际公告,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赖云来、总经理黄粤宁、财务负责人舒思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司将前期白酒装备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分别调减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0.21亿元、3.20亿元、3.22亿元。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规定。赖云来作为公司董事长、黄粤宁作为公司总经理、舒思晨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赖云来、黄粤宁、舒思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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