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发布公告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告显示,本次重整计划涉及权益调整,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广田集团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据重整计划,广田集团重整完成后,法人资格继续存续,仍是一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公司。广田集团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22.13亿股股票。
特区建工集团作为产业投资人,高新投集团、前海基础基金及中原信托作为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重整投资。除用于向普通债权人抵偿债务的股票外,剩余13.16亿股股票将由重整投资人分别受让并支付相应对价,合计占重整后广田集团总股本35.08%。
其中,特区建工集团受让8.25亿股,受让价格为1元/股,占重整后广田集团总股本比例为22%。高新投集团受让1.66亿股、由前海基础基金受让1.72亿股、由中原信托受让1.53亿股,受让价格为1.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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