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称近期收到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时隐瞒债务违约有关举报,证监会要求发行人作补充说明并披露。
证监会称,隐瞒债务违约的举报具体内容为,发行人为一笔2.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该笔贷款中有2亿元逾期,经法院判决,发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发行人未予清偿。
证监会要求发行人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披露,要求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对所涉事项是否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造成影响发表明确意见。证监会要求在3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证监会可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
发布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