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浙江证监局挂出两份罚单,剑指浙商证券(601878.SH)及其员工在投资银行业务和IPO项目中存在的违规问题。
证券之星注意到,浙商证券近期风波不断,深陷合规泥沼与业绩下滑的双重困境。在合规方面,上个月其境外子公司因未遵从相关规定被港证监谴责罚款,而如今投行项目中又现尽职调查不到位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在业绩上,浙商证券前三季度营收与净利润均呈下降态势,毛利率也略有下滑。这些问题犹如阴霾笼罩着浙商证券,不仅损害其市场声誉,更对其未来发展构成严峻挑战。
合规危机频发,监管“红灯闪烁”
证券之星注意到,浙商证券的合规问题在今年频繁爆发,尤其是最近两个月集中出现,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与监管的高度重视。
先看其境外子公司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遭遇。10月15日,香港证监会的一纸罚单让浙商国际金融成为焦点。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浙商国际金融在多个方面存在漏洞。
一方面,允许32名客户使用指定的客户自设系统向其经纪自设系统发出交易指示,这一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市场操纵或不公平交易行为,期间竟有三个客户账户进行了多达23370项自成交,同一客户于同一秒以同一价格就同一产品执行买卖相反方向的交易。
这种自我配对交易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也为洗钱等非法活动提供了潜在的温床。另一方面,其内部监控系统形同虚设,没有建立有效的持续监控系统来侦测及评估客户账户内的可疑交易模式,使得这些违规交易在长时间内未被察觉。
并且,在面对客户存款与其所声明的财政状况不相符的情况时,虽声称曾向有关客户查询,但却未保存相关查询记录,这无疑违反了基本的合规操作流程。香港证监会经调查认定浙商国际金融犯有失当行为,最终对其作出谴责并处以266万港元罚款。
而在境内,浙商证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上同样折戟。11月16日,浙江证监局的罚单揭示了其投行领域的诸多弊病。
在星星冷链IPO项目中,公司两名保荐代表人李某晖、王某鸣表现欠佳。他们部分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如实披露历次聘请保荐机构情况,甚至工作独立性不足。
上交所文件显示,在浙商证券承接该项目后,竟然利用平安证券员工履行保荐职责,在浙商证券项目组进场后,平安证券的7名员工仍在发行人处工作合计约205人天,严重损害了保荐工作的独立性。
同时,在知悉发行人曾聘请平安证券作为前任保荐人的情况下,未督促发行人于相关申报文件中如实进行说明,导致相关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此外,现场督导还发现浙商证券在尽职调查等方面履职不到位,包括多项资金流水核查工作流于形式、对基础核查资料的获取过程未保持全程有效控制等。
除了上述问题,浙商证券还存在个别项目保荐费用收取过低的不正当竞争情形。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本应综合评估项目执行成本与风险责任,合理确定报价,但浙商证券却偏离正轨,这种收费显著低于行业定价水平的做法,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反映出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过于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了合规与长远发展。
业绩下滑承压,市场挑战严峻
在合规问题缠身的同时,浙商证券的业绩表现也不尽如人意,面临着较大的下滑压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根据三季报数据,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18.96亿元,同比下降5.75%。其中,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4.49亿元,同比减少33.61%,这一数据的大幅下滑与投行项目中的违规行为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密切相关。
在合规问题的影响下,其投行业务的开展必然受到阻碍,项目的推进可能延迟或受阻,客户的信任度也会降低,很可能导致业务收入的下滑。
此外归母净利润为12.65亿元,同比下降4.92%。尽管净利润下降幅度略小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但仍处于下滑通道。
这背后反映出公司在成本控制、业务盈利能力提升等方面面临挑战。在营业收入减少的情况下,若不能有效控制成本,利润空间必然被压缩。
而从毛利率来看,前三季度为13.14%,同比下降0.38个百分点,进一步说明公司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成本有所上升或者产品与服务的附加值在降低。
单看第三季度的业绩表现,实现营业收入38.96亿元,同比下降6.48%,环比下降5.38%,呈现出加速下滑的趋势。归母净利润4.81亿元,同比增长14.71%,环比增长42.64%,虽然净利润有增长,但在营业收入下降的背景下,这种增长的可持续性值得怀疑。可能是由于个别项目的一次性收益或者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而非业务基本面的实质性改善。
当前证券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各大券商纷纷在业务创新、客户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发力。而合规是券商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此次浙商证券境外子公司和投行领域的罚单,应成为其深刻反思与全面整改的警钟。(本文首发证券之星,作者|赵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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