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奥到家集团宣布,针对一项诉讼案件,卖方已于2024年5月31日提交书面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并修订为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关诉讼成本。
根据公告,此案件早前在2021年8月18日至2024年4月29日的多次公告中被提及。
中奥到家强调,该上诉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4月29日,中奥到家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内幕消息诉讼公告。
根据公告,买方向法院对首名卖方提出民事诉讼并提出索偿。
中奥到家宣布,已接获法院日期为2024年4月17日的判决,而法院下令首名卖方须于判决生效日期后10日内向买方支付法院所裁定的未支付期权价格人民币30565,479.45元及相关利息金额(乃根据期权价格人民币2000万元按年利率10%自2023年4月1日起至全额支付当日止计算)。
首名卖方须于判决生效日期后10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根据法院所厘定的方法计算)。
买方有权以拍卖或出售抵押物业(包括一套住宅及227个天誉花园停车位)的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权。
据此前公告,买方为中奥到家全资附属公司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名卖方为梁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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