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产起诉状的公告。
公告称,奥园美谷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寄达的传票和起诉状,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1.79亿元,以及支付原告迟延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的罚息、复利等人民币1.28亿元等。
除此之外,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名下若干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对被告一持有的被告三阳江市金海龙涛房地产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对应出资100万元)、被告二阳江市兆银房地产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对应出资额13,046.16万元)、北京合力精创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100%、对应出资额1,000万元)等质押物经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美谷已经收到的信达资产案件均未开庭,根据已收到信达资产案件的诉状,奥园美谷作为被告涉及金额合计约8.6亿元。
发布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