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融创中国在港交所公告,如该等先前披露所载,公司拟通过计划落实重组。重组涉及(除其他事项外)计划债权人解除及免除现有债权以换取重组对价。重组对价包括新票据及可转换债券,及(倘计划债权人自愿选择)强制可转换债券及现有融创服务股份。
本公司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除其他事项外)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及有关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的特别授权,该批准基于强制可转换债券(计划债权人有权选择)的限额为2,200,000,000美元。
根据重组支持协议,强制可转换债券的限额初始为1,750,000,000美元,及本公司可酌情提高强制可转换债券的限额。根据计划债权人于记录日期前对强制可转换债券作为重组对价一部分的非约束性选择(对于计划债权人选择强制可转换债券作为重组对价一部分的意向程度具有指示性作用),公司决定将强制可转换债券的限额提高至2,750,00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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