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晚间,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盈利警告。
据了解,根据集团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进行的初步评估,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即剔除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税后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净额、按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亏损净额及出售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收益或亏损净额后属于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或亏损)约人民币12.1亿元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12.7亿元相对比,集团预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亏损介乎约人民币1亿元至约人民币2亿元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介乎约人民币10亿元至约人民币12亿元。
有关预期净亏损主要受中国房地产市场需求下滑影响:物业交付下跌,令物业销售收入确认减少;物业售价下降,导致毛利率下跌;投资物业公允值亏损净额。
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资料及表现详情将预期于2023年8月底前刊发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公司中期业绩公告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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