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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房发展:股票涨幅异常波动,称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天房发展:股票涨幅异常波动,称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7月25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天房发展股票于2023年7月21日、7月24日、7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与上证...

7月25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天房发展股票于2023年7月21日、7月24日、7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与上证指数偏离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最新公告表示,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该公司表示,经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此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同时,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天房发展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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